合格投资者声明
敬启者:
在继续浏览本企业网站前,敬请您仔细阅读本重要提示,并将页面滚动至本页结尾“接受”或“放弃”键,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继续浏览还是放弃。点击“接受”键,视为您已经阅读并认定自己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,且愿意遵守本提示内容。
1、合格投资者。根据相关法规,私募基金的投资者应为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、投资单只私募基金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:
(一) 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的单位;
(二) 金融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 万元的个人。
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、股票、债券、基金份额、资产管理计划、银行理财产品、信托计划、保险产品、期货权益等。
投资者应认真阅读产品各类文件,了解并理解私募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,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、投资期限、投资经验、资产状况等判断产品是否与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。
2、风险理解与接受。投资私募基金存在较大投资风险,基金净值可能会有较大波动、可能在短时间內大幅下跌、可能造成投资者损失部分或全部投资。基金管理人过往业绩并不能预示其未来表现,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数据做出投资决策,投资者应自行决策并承担决策风险。
3、网站信息。本网站所载各种信息等仅供参考,并不构成广告、销售要约或任何建议。投资者应仔细审阅相关产品各类文件等以了解其风险。
4、权利声明。您在任何情况下,未经本企业书面许可,均不得复印、复制或转发本网站信息的全部或部分。与本网站信息有关的所有版权、专利权、知识产权及其他产权均为本企业所有。
特此提示!